2006-09-11

二○○六年九月十一日(雨)

果然在九月七號發表的文章,很快的今天就現世報了

真的很不喜歡那種感覺

明明沒有的事情被說的和真的一樣

旁邊的人也會跟著附和兩三句

他媽的人一定要過的如此難過嗎?

對我而言並不是怒火中燒,反而是感到難過

讓我覺得朋友除了這些難道就不能做些其他的嗎?

當別人覺得很不高興、很難過、很不爽,大家還是可以笑的如此開心

一定要當別人翻臉才覺得玩笑開過頭了

或是覺得別人很難相處

不是每個人都喜歡那一套感覺

而且也不會考慮對別人會不會有影響到!

道不同不相為謀

這是你們逼我選擇的道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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