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blished by Kyo 三月 7th, 2007
in 酒店相關.
一名王姓男子和2名朋友,到台北市中山區一家酒店內飲酒唱歌,請來三名女子到場陪酒,過程中,王姓男子趁被害人喝醉酒意識不清、不能抗拒的狀態下,強行脫下對方衣物,兩名朋友則幫忙把風,後來,王姓男子又把被害人帶到飯店繼續性侵,案件經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將這三名男子一併提起公訴,其中王姓男子被求處8年徒刑、其他兩名男子也分別被求處5年有期徒刑。
起訴書中指出,民國95年8月間,一名王姓男子和2名朋友到酒店包箱內飲酒唱歌,為了助興,還透過同學介紹,請來三名女子到場陪酒、唱歌。王姓男子趁其中一名女子喝醉酒、意識不清,就強行脫下對方的衣物,打算性侵,2名朋友得知王姓男子的意圖,於是在旁把風,並且將其他2名女子帶走。後來,王姓男子等三人還強行把被害人拖離酒店包廂,帶到飯店裡繼續性侵。過程中,由於被害人打電話向朋友求救,朋友假裝也想一起加入,才從被告口中得知案發地點,於是急忙報警,不過,被害人這時已經全身是傷、躺在床上,床單上還留有大量血跡。案件經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檢方認為,王姓男子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乘機姦淫罪,而王姓男子的兩名朋友則是共犯,因此,決定將三人一併起訴。由於檢方考量,被告三人犯後毫無悔意、飾詞狡辯,因此,請求法院判處王姓男子8年有期徒刑,至於,另外兩名被告也被檢方求處5年有期徒刑。
| 台北市大多的傳播妹都沒有馬伕跟著,安全上本來就亮了紅燈。在八大行業還是需要有專業的人去帶領介紹下比較不會有問題,找個好經紀幫忙安排個好店家上班才是王道,最少在安全性上面可以有保證。 |
Published by Kyo 十一月 28th, 2006
in 酒店相關.
所謂的酒店經紀人其實就是酒店和小姐之間溝通的橋樑,小姐要到酒店上班通常有兩種方式,第一種是自己去店家接洽,另外一種就是透過經紀人由經紀人和店家去談上班的相關事宜,基本上比較建議是後者的方式,但是經紀也有分很多種喔!遇到壞的經紀人可能會挪用妳的錢,表面上是說和妳先借之後還妳,實際上卻會使用拖延戰術(例如:家裡面有問題急著用錢、手頭轉不過來…之類的),我認識的小姐之中就有這樣的情況。
再來說一些壞經紀人的手法好了,最基本的就是所謂的老二控制法,一開始會先好像要追那個小姐並表示對那小姐有意思,當追到手之後過一段時間,之後再叫小姐去酒店上班,這時候的小姐在暈船,理所當然就踏入了不歸路,努力的幫這經紀賺錢。第二種就是藥物控制法,由於此種手法在下非常排斥就不多做解釋,不過光聽名子應該就知道大概內容了吧。
經紀人的收入,很多人認為經紀是抽取小姐的薪水,其實並不是如此,經紀人的收入在於帶小姐和店家配合店家所給予的佣金,小姐的薪水都已經是行情價了,店家也害怕如果過低經紀人就把小姐帶到其他店上,或是價錢過高造成店家不必要支出也打壞行情,所以大家可別誤會自己的經紀啊。另外有的經紀會在店家當業幹(業績幹部),靠著帶客人去店家消費,賺取的業績抽成賺取薪水,這也是經紀收入的另外一種來源方式。
好的經紀帶妳上天堂,不好的經紀帶妳住套房^^